当“人肉搜索”遭遇“法律”
作者:商务狼
“人肉搜索” 就是利用现代信息科技,变传统的网络信息搜索为人找人、人问人、人碰人、人挤人、人挨人的关系型网络社区活动,变枯燥乏味的查询过程为“一人提问、八方回应,一石激起千层浪,一声呼唤惊醒万颗真心”的人性化搜索体验。人肉搜索不仅可以在最短时间内揭露某某门背后的真相,为某三某七找到大众认可的道德定位,还可以在网络无法触及的地方,探寻并发现最美丽的丛林少女,最感人的高山牧民,最神秘的荒漠洞窟,最浪漫的终极邂逅…… 人肉搜索追求的最高目标是:不求最好,但求最肉。”
从人肉搜索的大概定义上,我们可以清晰地看出,人肉搜索仅仅是停留在评价一种道德行为和找寻东西(人)的阶段。但,如果人肉搜索在贬斥一种不被某些人认可的道德行为的时候,严重损害了当事人。这样的人肉搜索也就从之初的道德层面触及了法律。本是出于好意宣扬一种高尚道德的人,其实自己也在不经意间违背着道德,甚至违背了法律。(请大家看看,那些人肉搜索中漫骂、侮辱、公开当事人家庭隐私的行为,是有道德品行的表现吗?甚至都涉及到了法律,又谈何高尚道德?)
近期,我国经历了“藏独”和“天灾”这两个大事件,期间不断地有典型人物被推上舞台。是美名远扬了?不!是臭名昭著了!
先后有“支持藏独”留美女学生-王千源、骂四川灾民的视频女孩-张雅、被称做“范跑跑”的教师-范美忠。
这里面应该说“支持藏独”罪名帽子叩的是最大的。但,事实上王千源究竟支持没支持藏独?至今也没有个明确的说法。甚至在官方也没有定论的条件下,王千源遭受了来自同胞的漫骂、侮辱、公开隐私等。不仅给王千源本人造成了巨大伤害,更给在青岛的父母带来了空前的巨大压力。后来,网络媒体上屏蔽了关于“王千源”的人肉搜索。但是这样做能表明什么呢?到底是默认王千源“支持藏独”的罪名,还是为王千源平反呢?如果是为王千源平反,下一步就该是搜集证据,将网上网下侵犯王千源名誉的人绳之以法。用法律维护人民的权益,捍卫中国法律的尊严。
如果骂王千源的人无罪,那么视频的辽宁女孩张雅就有罪了吗?何况是有用心不良的人在引导张雅开骂呢!张雅网上开骂,又与网吧何干?凭什么让网吧停业!在这个事件上,这个女孩很无辜。平时谁不骂两句,她又没骂向全国。骂向全国的恰恰是这个录制视频的人,他才是名副其实的道德卑微小人、是地道的犯罪分子。他一方面偷录、诱导录视频,侵犯了张雅。另一方面,他把视频公开发布,不仅侵犯了张雅,更是反映了这个人有多“坏”。我强烈建议把这个人拉到网上晒晒。
张雅事件让我国的法律很没权威可讲。执法者拿哪条法律作为依据带走张雅?又是拿哪条法律令网吧停业的? 要是法律中有这条,那应该体现法律的公平性,要么放人道歉,要么把中国骂人的都逮起来!
范美忠,同胞们凭什么骂他“范跑跑”。人的生命是最宝贵的,有了生命才可能有以后的一切。范美忠地震时逃命,这是再合情合理不过的了,谁有资格侮辱诋毁他?(呵呵,范老兄事后的言论确实不经大脑)。没有遭受地震灾害的地区,尽管人们非常的同情和支持灾区,但永远也痛不过灾区受难的和失去至亲的人们。若没经历地震灾难,请别妄自笑话、指责他人!舍不舍己为人是一个道德问题,而侮辱确是法律问题。
反而,我对媒体褒扬的一些地震时舍己救人的案例表示怀疑。例如,一个女老师身下压了三四个学生,到底是这个女老师掩护学生呢?还是大家都往外跑,楼板坍塌了直接砸出了这么个造型?
让我们继续悼念灾难中死去的同胞!
前段时间炒的沸沸扬扬的许霆案,在这个案件的审判上,让老百姓相当没安全感。许霆的犯罪事实已经很清楚,也应根据法律适量定罪判刑。但是这个案件一波三折。起初是法院受银行左右,为了杀鸡警猴,判了这小子无期。后来,法院又受媒体舆论左右,改判这小子短短几年。许霆犯罪事实很明了,情节也已大白于天下,依法定罪判刑谁都不应有意见。可居然还有某些人冠冕堂皇地辩解,…很搞笑!很弱智!
许霆案,让老百姓觉得我国有法不依,凭关系、感情、心情、义气、舆论、道德等进行人治。生活在这样的国度,你会有安全感吗?
单从最近发生的这几起事件,往往人肉搜索导致的事态过分严重后,官方才制止。那么在发展中的时候,官方明知人肉搜索的内容已经违背法律,怎么不制止呢?反而在纵容或怂恿人肉搜索。到最后,无论当事人应不应受到这种虐待,已经晚了。当事人名声和生活基本被毁了...。
发现我国的法律似乎并不权威、执法也似乎无尺度可讲。都是舆论、感情等法外的东西在干预法律。
后语:今天我们过份地纵容人肉搜索,说不定哪天,厄运同样会降临到我们头上!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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